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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陕天然气:关于增加2021年度输送天然气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1-07-17  

                        证券代码:002267         证券简称:陕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1-033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 2021 年度输送天然气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增加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2月25日、

2021年3月15日分别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1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2021年与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陕西兴化”)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30,993万元,其中销售天然气

金额29,652万元,输送天然气金额1,108万元,提供劳务金额212万元,接
收陕西兴化提供的劳务21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6日在《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陕西兴化为确保资源落实到位,经与上游资源单位对接后,确定增加

直接从上游资源单位采购的气量,委托公司进行输送,公司拟增加与陕西

兴化2021年输送天然气关联交易预计金额4,257万元。由于与上述关联方交
易模式的改变,结合陕西兴化1-6月实际结算情况,预计公司与陕西兴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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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售天然气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较年初减少约21,681万元。经调整后,

  公司与陕西兴化2021年预计发生销售天然气关联交易金额7,971万元,输送

  天然气关联交易金额5,365万元。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7月15日召开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

  审议该事项时,关联董事刘宏波、陈东生、毕卫、袁军旗、李宁、李冬学、

  闫禹衡先生回避表决;监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关联监事张珺女士、邢智勇

  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已事先认可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同意”独立
  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未

  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日常关联交易增加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本年度                         截至 2021
                                                                         本次调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易   已公告    本次调增             年 6 月 30
                 关联人                                                  增后金
    别                          容       定价原则   预计金      金额               日发生金
                                                                           额
                                                      额                               额
 向关联方    陕西兴化集团
                            输送天然气   政府定价   1,108      4,257     5,365       2,924
 提供劳务    有限责任公司

                     小     计                      1,108      4,257     5,365       2,924


       注: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公司财务部门核算数据,尚未经审计,

  实际的交易金额经审计后将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名称          陕西兴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陕西省咸阳市兴平市东城区
     法定代表人       樊洺僖
      注册资本        157,224 万元
      股权比例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        硝酸铵、多孔硝铵、合成氨、乙醇(筹建项目取得许可审批后方可经营,含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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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酸甲酯、二甲醚)、纯碱、食用碳酸钠、氯化铵、干燥氯化铵、二氧化碳、
                   氢、氧、氮、氩气、硝酸、五羰基铁、硝酸钠、亚硝酸钠、工业硝酸、压缩、
                   液化气体、化学肥料、复肥(复混、掺混肥料)、羰基铁粉系列产品、标准气
                   体、吸收材料、精细化工系列产品(易制毒、危险化学品除外)的开发、生产
                   销售及技术服务;“908”产品、石化产品的生产、加工、批发与零售(易制
                   毒、监控、危险化学品除外);农化服务;机械加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一、
                   二类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无损检测安装;机械零部件的设计、制造、加工;
                   气瓶检验;工业盐的销售;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物业管理;住宿、餐饮经
                   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关键原材料、技术改造所需的关键设备及零部
                   件的进口(国家限定或禁止公司经营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1997-08-29
    营业期限       1997-08-29 至无固定期限
    关联关系       该公司母公司持有公司控股股东 52.45%的股权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资产总额 540,888.6 万元,净资产 227,994 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营业收入 140,225.28 万元,净利润-27,710.01 万元。(经审计数)
是否失信被执行人   否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经营,资产及财务状况总体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不存在潜在影响履约能力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输送天然气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依据

     公司与陕西兴化输送天然气省内管道运输价格按照《关于我省天然气

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陕发改〔2019〕348 号)执行,管输费 0.313 元/

立方米。

     2021 年度如遇国家及我省价格政策调整,则按照调整后价格执行。

     (二)输送天然气结算方式

     交易结算按照 10 天一预付,7 天一结算的方式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主要负责天然气长输管道的建设与运营,下游客户涵盖各城市天

然气公司、直供用户以及运营相关供气专线的公司。公司与陕西兴化增加

输送天然气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符合《陕西省发展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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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改革委员会、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国家能源局西北监管局关于尽快

签订 2020-2021 年度及采暖季天然气合同切实做好管网公平开放工作的通

知》(陕发改运行〔2020〕1014 号)关于管网公平开放相关要求,并且可

有效降低公司销售商品关联交易金额。

       输送天然气关联交易为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关联交易将会持续进行。

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公正、公允,不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公司主业

不会对上述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事前

征求独立董事认可,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增加与陕西兴化输送天然气业务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交易定价公平、公开、公允,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且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

益的情形。

       2.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提请公

司关联董事在审议此项议案时,应依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

下:
       1.本次增加输送天然气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
已事前征求独立董事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审议。
       2.本次增加输送天然气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的
需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公允的市场交易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

                                  4
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3.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及表决
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
意本次增加输送天然气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7 日在指定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和独立意见;

    (三)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7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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