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天然气: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1-08-24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作为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
认真审阅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材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
现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兑现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兑现的独立意见
(一)本次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兑现能有效发挥薪酬的激励
作用,有利于保证公司经营层的稳定性,为公司可持续性发展提供了保障。
(二)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兑现事项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
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同意该议案。
二、关于董事2020年度薪酬兑现的独立意见
(一)本次董事 2020 年度薪酬兑现标准符合公司所处行业薪酬水平,
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考核与薪酬管理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的长期
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二)董事 2020 年度薪酬兑现事项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
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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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彭元正、王智伟、田阡、沈悦
2021 年 8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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