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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陕天然气: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2022-03-11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材料,基于独立、

客观判断的原则,现就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发表如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一)公司2021年已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交易定

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符

合公允的市场交易定价原则,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且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三)同意将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和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

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提请公司关联董事在审议

该议案时,应依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

    二、独立意见

    (一)公司 2021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和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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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事前征求独立董事意见,同意将上述议案

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二)公司在预计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前,对交易量进行了充分

的评估和测算,但因交易模式和市场需求变化等因素影响,公司日常关联

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 423,697 万元,较预计存在一定差异,符合公司实际。

2021 年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交易定价公允,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为 494,515 万元,该关联交

易事项符合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遵循公允的市场交易定价

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的审议及

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关联股东在审议

该项议案时,应依照《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彭元正、王智伟、田阡、沈悦

                                     2021 年 3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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