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天然气: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9-17
证券代码:002267 证券简称:陕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2-039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
大事项的参与度,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用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标准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关于中小投资者的规定执行。
2.对本次会议投反对票的中小投资者可以通过下列联系方式同公司
取得联系,公司将认真研究中小投资者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
互动邮箱:wangyuemail126@126.com
互动电话:029-86156198
3.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4.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5.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2 年 9 月 16
日 14:30 在位于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A1 区开元路 2 号的公司调度指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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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大楼 12 楼会议室召开。
(二)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刘宏波先生主持,公
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在指定媒体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9 月
16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 年 9 月 16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五)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7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 720,091,0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7520%,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 716,530,4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4318%;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6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3,560,593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02%;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16 人,代表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 3,560,59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02%。
(六)公司董事会秘书、全体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委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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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1项,为普通决议事项,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
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并作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2022 年度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出
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720,079,149 99.9983% 11,900 0.0017% 0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3,548,693 99.6658% 11,900 0.3342% 0 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大成(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洁、张丽娟现场
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
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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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 年 9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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