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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陕天然气: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3-18  

                        证券代码:002267       证券简称:陕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3-006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重
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
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

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4.对本次会议投反对票的中小投资者可以通过下列联系方式同公司
取得联系,公司将认真研究中小投资者意见,提高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

    互动邮箱:wangyuemail126@126.com
    互动电话:029-86156198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 14:30 在位于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A1 区开元路 2 号的公司调度指挥中

心大楼 12 楼会议室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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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刘宏波先生主持,公

司董事会于 2023 年 3 月 1 日在指定媒体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3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 年 3 月 17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五)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2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 718,655,9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6229%,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1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 716,530,45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4318%;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1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125,49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11%;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11 人,代表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 2,125,49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11%。
    (六)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部分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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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1项,为普通决议事项。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
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并作出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 2023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出

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
项关联股东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716,530,456 股)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2,034,290       95.7092%     91,100          4.2861%   100           0.004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2,034,290       95.7092%     91,100          4.2861%   100           0.0047%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陕西永嘉信律师事务所律师赵戈辉、白家羽现场见
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

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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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3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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