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天然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23-04-11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
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作为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22年度(以下称“报告期内”)的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
查,现发表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项说
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通过审查公司财
务报表、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陕西省天然
气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希会
其字(2023)0007 号)和相关资料,我们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
间的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资金占用
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及其附属企业、其他关联方及其附属企业不存在非
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累计至本报告期的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形。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通过审查公司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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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报表和相关资料,我们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无累计对外担保事项。
综上,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无违规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行为,严格控制了关联方资金占用风险
和对外担保风险。
独立董事:彭元正、王智伟、田阡、沈悦
2023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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