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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陕天然气: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3-04-11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

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

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发展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

议,参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坚持职业操

守,谨慎行使法律所赋予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切实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为提升公司价值发挥了重要作用。

现将 2022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4 名独立董事为:彭元正、王智伟、田阡先生和

沈悦女士。报告期,公司董事会各位独立董事均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规则》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 13 次董事会(含通讯表决会议),5 次股东

大会,我们出席情况如下表:




                                   1
           本报告期应参 亲自出席董事 委托出席董事 缺席董事会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大
  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会次数      会次数       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会次数

 彭元正         13           13           0           0            否             2

 王智伟         13           13           0           0            否             5
 田   阡        13           13           0           0            否             5
 沈   悦        13           13           0           0            否             5

      履职期内我们对提交董事会的各项议案都进行了认真审议,独立、

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同时,结合自身专

业知识对公司发展提出了合理化的建议,助力董事会科学决策,维护公司

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2022 年度,我们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独立审慎履职,就公司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2022 年 3 月 9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就日常关联交

易执行及预计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二)2022 年 4 月 8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就利润分配预

案、内控评价报告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三)2022 年 4 月 26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就增加日常关

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四)2022 年 7 月 1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就调整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五)2022 年 8 月 26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就年度中期

利润分配预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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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2022 年 9 月 8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就因公开招

标形成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七)2022 年 11 月 23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就聘请审

计机构、因公开招标形成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八)2022 年 12 月 13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就增加日

常关联交易、董事及高管薪酬兑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九)2022 年 12 月 27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就签署《委

托管理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四、现场工作情况

    2022 年度,我们重点关注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会

议决议执行等情况,针对复杂事项前期充分沟通并做出独立判断,为公司

发展提供专业性建议。参加公司现场会议时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及时掌握公司重大事项进展等情况。

公司召开相关会议前,及时准确传递会议材料,并与我们联络畅通,为我

们及时获取资料、获悉重大事项进展提供了便利的条件,对我们开展工作

给予了积极的配合。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我们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对相关信息的及时披露进行有效的

监督和核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我们充分发挥在公

司治理方面的作用,严格履行董事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认



                                 3
真审核并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助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我

们高度重视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关注公司舆情信息,关心中小股东的需求,

尊重中小股东的意见与建议,推动公司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此外,

我们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学习,及时掌握监管动态,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提升对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情况

    (一)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三)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2023 年,我们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所要求的职责,一如既往地勤勉

尽职,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继续为公司合规运营、稳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配合

和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彭元正、王智伟、

                                                田 阡、沈 悦



                                         2023 年 4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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