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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卫 士 通: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2018-11-24  

						证券代码:002268       证券简称:卫士通       公告编号:2018-048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重大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近日,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卫士通”
或“公司”)全资子公司中电科(北京)网络信息安全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北京网安”)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发来的《应诉通知书》
((2018)京民初 25 号)、《民事起诉状》等法律文件,知悉:北
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北京中宏瑞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诉
被告三洲隆徽实业有限公司、中辉世纪传媒发展有限公司、北京金丰
科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储小晗、李佳蔓、
四川三洲特种钢管有限公司、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中
电科(北京)网络信息安全有限公司等十五名被告的金融借款合同纠
纷案。
    卫士通于 2015 年开始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北京网安作为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开发
商开发的金丰能源中心项目 5 号楼(以下简称“标的房产”)。2015
年 8 月 7 日,北京网安与开发商签署《房屋买卖意向协议》,根据该
协议向开发商支付购房意向金 0.5 亿元;2015 年 12 月 2 日,北京网
安与开发商签署《北京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
建设委员会网站办理了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联机备案;签订预售协议
时,标的房产所属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已设置抵押,开发商取得了
抵押权人出具的《抵押权人同意抵押房屋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证
明》;截止 2016 年 6 月,北京网安向开发商足额支付了预售合同约
定的全部购房款 11.29 亿元,购房资金均来源于卫士通非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根据诉讼材料显示,此后北京中宏瑞德投资管理中心(有
限合伙)基于购买债权的方式取得部分抵押债权。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北京中宏瑞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被告一:三洲隆徽实业有限公司
    被告二:中辉世纪传媒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三:北京金丰科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四:储小晗
    被告五:李佳蔓
    被告六:四川三洲特种钢管有限公司
    被告七:农信银资金清算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被告八:中电科(北京)网络信息安全有限公司
    被告九: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代表处
    被告十:中广核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被告十一:中广核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被告十二: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
    被告十三:中广核太阳能开发有限公司
    被告十四:中广核铀业发展有限公司
    被告十五:中广核研宄院有限公司
    第三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
    (二)案由和诉讼请求
    案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请求判决被告一三洲隆徽实业有限公司、被告二中辉世纪传
媒发展有限公司、被告三北京金丰科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共同向原
告偿还本金994,830,000元及至实际清偿日止的利息、罚息(计算至
2017年6月20日的利息30,839,730元,自2017年6月21日暂计算至2018
年1月31 日的罚息153,850,459.5元,上述本金、利息、罚息合计
1,179,520,189.50 元),并相互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请求判决原告对被告三北京金丰科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
于北京市丰台区花乡四合庄的金丰能源中心项目1516-15地块
         2                            2
37651.02m 的土地使用权及地上225484.78m 在建工程享有抵押权,原
告可对抵押物拍卖、变卖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就被告七至被告十五
应支付的抵押物销售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优先受偿范围为第一项与
第五项诉讼请求所列全部债权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3、请求判决原告对被告一三洲隆徽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被告三
北京金丰科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享有质权,原告对股权拍
卖、变卖所得价款在第一项与第五项诉讼请求所列全部债权及费用范
围内优先受偿。
    4、请求判决被告四储小晗、被告五李佳蔓、被告六四川三洲特
种钢管有限公司对第一项与第五项诉讼请求所列全部债权及费用承
担连带清偿责任。
    5、请求判决被告一至被告六承担本案的诉讼费以及原告为实现
债权发生的其他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为实现债权所支付的公证
费、律师费、拍卖费等,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三)其他情况
    目前,公司律师已全面介入本案的处理。北京网安正在开展案件
的应诉答辩工作。经公司向北京市丰台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目前
标的房产处于查封状态。
    经咨询专业律师意见,鉴于本案可能影响北京网安作为房屋买受
人的合法权益,经综合审慎判断,将本案以重大诉讼案件进行公告。
    三、简要说明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公告之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
及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因本次案件未开庭审理,目前还无法确定本次公告的诉讼案件
对本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公司将高度关注诉讼进展情况,积极做好相关应对准备并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