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 士 通:独立董事关于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1-03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作为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之前收到了《关于
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相关资料,现发表对该事项事
前认可意见如下:
本次调整的与关联方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他下属研
究院所、全资和控股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科及其他下属单位”)、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十研究所(以下简称“三十所”)拟发生
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生产经营的必要性,遵循公平、公正、互利
的原则进行的,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
易价格定价公允,调整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合理,有利于公司的
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
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我们同意将《关于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曹德骏、沈逸、周玮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