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 士 通: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20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
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
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作为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现就相关情况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1、经审核,王忠海先生、魏洪宽先生、赵秀玲女士、周俊先生、
董贵山先生、黄仁亮先生、刘志惠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指导意
见》、《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
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
执行人”。王忠海先生、魏洪宽先生、赵秀玲女士、周俊先生、董贵
山先生、黄仁亮先生、刘志惠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能力
和身体状况,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要求。
2、王忠海先生、魏洪宽先生、赵秀玲女士、周俊先生、董贵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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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黄仁亮先生、刘志惠女士的提名、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基于上述原因,我们同意聘任王忠海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聘
任魏洪宽先生、赵秀玲女士、周俊先生、董贵山先生、黄仁亮先生、
刘志惠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董贵山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
同意聘任刘志惠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独立董事:曹德骏、周玮 、冯渊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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