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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卫 士 通: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0-12-12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成都卫士通信息产

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成都卫士

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拟提

交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及相关材料进行了认

真的事前审查,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经审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大

华作为公司的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在进行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

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相应的责任、

义务,与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沟通及时有效,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

托的审计工作,报告内容客观、公正,体现了较强的独立性、专业胜

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本次提名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公

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续聘大华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

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

续聘大华为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鉴证机构,并将《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公司调整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经审查,本次调整与关联方中国电子科技网络信息安全有限公司
及其下属研究所、全资和控股公司和中国电子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其

他下属研究所、全资和控股公司拟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生产

经营的必要性,遵循公平、公正、互利的原则进行的,拟发生的关联

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公允,调整的日常

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合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本公司

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

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调整

2020 年度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并将《关于调整 2020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同时,

公司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周玮、冯渊 、任立勇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