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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卫 士 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2  

                        证券代码:002268       证券简称:卫士通      公告编号:2021-021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卫士通”或“公

司”)于2021年4月2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

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

赁》(财会〔2018〕35号),根据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

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

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 日

起执行该准则,并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调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原相关规定与本次发布规定不一致的,公司按照修

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相关规

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生效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

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除短期

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

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

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

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

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

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

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

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
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衔接规定,公司对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积影响仅调整首

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股东权

益、净利润等相关财务指标。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

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

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及合理性说明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企业会

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

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

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

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

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

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

立意见。



    特此公告。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