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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卫 士 通: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1-04-22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0 年度,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勤勉尽职,有效履行了监督
的职能,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对公司 2020 年度经营管理行为和业绩的基本评价
    2020 年,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
事会议事规则》和有关法律、法规、内部制度等的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
广大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监事会列席了 2020 年历次董事会会
议,并认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未发现损害公
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要求。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了有效地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班
子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未发现经营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二、监事会会议情况
    2020 年,公司监事会认真履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它各项法
律法规的要求,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报告
期内,监事会共召开六次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1、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公司 2019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19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
配的预案》、《关于计提 2019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关于公司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
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暨首期实施方案(草案)及摘要》、《关于制定<股权激励
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制定<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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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7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成立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3、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 2020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参股公司成都摩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4.51%
股权的议案》;
    4、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全文及正文》;
    5、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暨首期实施方案
(草案修订稿)及摘要》、《关于制定<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管理办法(修
订稿)>的议案》、《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 2020 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关于调整 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的议案》;
    6、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8 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 2020 年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关
于公司限制性股票长期激励计划 2020 年预留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三、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的审核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2020 年,公司监事会通过召开会议六次,列席了历次董事会会议,参加了
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和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经营运作的情况
进行了监督,认为:在 2020 年度,公司所有重大决策程序合法,建立了较为完
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及时、准确;未发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
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有损于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监督公司财务的情况
    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告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强
调事项段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审议了
《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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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限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同时,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的相关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了有效监督和
审核,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报告真实、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募集资金 2020 年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了有效的监督,认为:公司募
集资金的使用能够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去向合法、合规,未
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
投入项目一致,没有变更募集资金的投向。
    4、收购、出售资产情况
    2020 年,公司不存在重大收购和资产出售的情况。
    5、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关联交
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
公平、公正、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6、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20年,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7、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公司监事会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审议了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
际情况需求,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在公司经营各个流程、各个环
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董事会 2019 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对内部控
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同时,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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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查。监事会认为:客观全面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
行和监督的情况。公司内部控制较为完善,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
配套指引的规定、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管理体
系和相关制度有效执行,且与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相符。
    2021 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
公司制度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继续强化监督检查,与董事、管理层充
分沟通,促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有效运行,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权益。


                                       成都卫士通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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