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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马电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2012-10-23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电缆            编号:2012-058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

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续用闲置募集资金 11,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暂借期限不超过 6 个月。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517 号文核准,公司

于 2011 年 9 月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 3,160 万股,发行价格每

股 13.3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20,912,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13,577,36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407,334,640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

信 永 中 和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有 限 公 司 于 2011 年 9 月 30 日 出 具 了

XYZH/2011A1006 号《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进行确认。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以下两个项目的投资: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            固定资产     铺底流动     投资总额
                                                    资金
 1      风力发电用特种电缆投资项目       14,430        5,620      20,050
 2      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投资项目       14,420        5,730      20,150
                合计                     28,850       11,350      40,200



       二、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公司为提高募集资

金的整体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大效益,在确

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保质保量、有序实施的前提下,利用 11,000 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借金额不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

铺底流动资金额度,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

       上述暂借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正常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预计节约财务

费用约 300 万元。为确保按时归还前述募集资金,保证项目的正常实施,

公司承诺:

       1、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公司不进行证券

投资。

       2、为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

金归还。

       上述募集资金的使用和归还,公司将及时告知保荐机构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此次公司运

用 11,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超过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额度中的铺底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不会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细则》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

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2、万马电缆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保荐机构和监事会发表了

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

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决策程序的规定。

    对此,我们发表同意实施的意见。



    四、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运用 11,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超

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额度中的铺底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节约财务费用。
    五、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经核查后认为:

万马电缆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不影响公司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及进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

为,并且公司已承诺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计划自经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到期保证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

户。本次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的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万马电缆实施上述事项。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