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马电缆: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2012-10-23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12 年 10 月 23
日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并经讨论后对《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此次公司运用 11,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不超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额度中的
铺底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继续实施,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
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2、万马电缆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保荐机构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
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决策程序的规定。
对此,我们发表同意实施的意见。
(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意见》的签署页 )
独立董事:
杨黎明
吴清旺
刘翰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