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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马电缆:关于公司及股东、关联方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2012-11-01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电缆                 编号:临 2012-061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股东、关联方承诺履行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浙江证监局《关于对浙江辖区上市公司未履行完毕承诺事项进

行专项披露的通知》(浙证监上市字〔2012〕200 号)文件精神,浙江万

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马电缆”或“公司”)对公司发行

上市后历年来股东、关联方及公司本身所做的各项承诺及后续履行情况

进行了自查。截止目前,承诺履行情况良好,未出现超期未履行的情形。

      现将公司及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在承诺期限内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情

况披露如下:



       一、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履行情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况

                                      所持 2011 年非公开发行的 1188

                                      万股万马电缆股票(系参与增发
发 行 时 所 作 承 浙江万马电气电                                                             遵守承
                                      的 660 万股在 10 转增 8 后的股 2011-10-18 2014-10-18
诺                缆集团有限公司                                                             诺
                                      份数)自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

                                      月内不予转让。

                                      所持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在原
其他承诺(追加 浙 江 万 马 电 气 电                                                          遵守承
                                      锁定期限到期后,主动延长锁定 2012-07-05 2013-7-10
承诺)            缆集团有限公司                                                             诺
                                      期一年到 2013 年 7 月 10 日。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承诺事项           承诺人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1、本公司/本人及本公司/本人

                                      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将来

                                      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万马电

                                      缆及其控股子公司现有及将来

                                      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

                                      何活动,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
                 控股股东浙江万
                                      而给万马电缆造成的经济损失
                 马电气电缆集团
                                      承担赔偿责任。
                 有限公司、终极控
                                      2、对本公司/本人下属全资企
发行时所作承诺 股 股 东 浙 江 万 马                                  2009-7-10 长期     遵守承诺
                                      业、直接或间接控股的企业,本
                 集团有限公司和
                                      公司/本人将通过派出机构和人
                 实际控制人张德
                                      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经理)
                 生
                                      以及控股地位使该等企业履行

                                      本承诺函中与本公司/本人相同

                                      的义务,保证不与万马电缆同业

                                      竞争,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

                                      给万马电缆造成的经济损失承

                                      担赔偿责任。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