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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马电缆:关于对2013年度贷款审批权限授权的公告2013-02-26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电缆        编号:临 2013-008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 2013 年度贷款审批权限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本次授权所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3年2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3年度贷款审批

权限授权的议案》。

    该授权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授权的具体情况

    为了提高公司融资效率,特提请董事会对2013年度公司贷款的审

批程序及审批权限作如下安排:

    董事会在其权限范围内,对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经营中所需要的银行贷款,由董事会办公室通知全体董事,若在两个

工作日内未有董事提出书面异议,则董事会按照下述所述决定贷款事

宜:
    (一)对于母公司年度授信事宜之内的贷款和融资,包括开具承

兑汇票、授信额度之内的贷款、贷款到期归还后的续借等贷款事宜由

董事会授权母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对非经总体授信的单笔额度在

5000万元(含5000万元)之内的贷款,由董事会授权母公司法定代表

人签署。

    (二)对于全资子公司——万马高分子、天屹通信、万马特种和

控股子公司万马新能源年度授信事宜之内的贷款和融资,包括开具承

兑汇票、授信额度之内的贷款、贷款到期归还后的续借等贷款董事会

授权由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对非经总体授信的单笔额度在3000万元(含3000万元)之内的贷

款由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贷款事宜应在签署后两个工作日

内将相关文件报母公司财务部备案。

    (三)董事会授权母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

股子公司资产向银行进行抵押实施签字,代表董事会行使贷款的审批

权限:

    (四)对于上述第一至三条所述事项之外的贷款事宜授权半数以

上的董事签字生效,其中至少包含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五)每季度末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报告银行贷款及资产抵押事

项。

    (六)如涉及母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按照
监管部门的相关法规及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实施。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三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