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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马电缆: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2013-05-08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电缆        编号:临 2013-029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5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的议案》。公司拟用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借

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517 号)文件核准,公司以非

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1,6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每股 13.32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20,912,000.00 元。扣除承销费

和保荐费 12,627,360.00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408,284,640.00 元,已

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1 年 9 月 28 日存入本公司募集
资金专户。另扣除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审计费、律师费和验资费等

费用 950,000.00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7,334,640.0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

并出具 XYZH/2011A1006 号《验资报告》。



    二、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12 年 10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整体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为公司及股东创造更

大效益,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保质保量、有序实施的前提下,拟利

用 11,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借金额不超过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中铺底流动资金额度,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该议案经

2012 年 11 月 8 日召开的公司 201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

见 2012 年 10 月 24 日巨潮资讯网《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2-058)、2012 年 11 月 9 日

《201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2-065)。该

笔资金借用到期日为 2013 年 5 月 8 日。

    截止 2013 年 5 月 3 日,公司已将上述 11,000 万元资金全部归还到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保荐机构

及保荐代表人。



    三、本次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止 2013 年 4 月 30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项目“轨道交通

用特种电缆投资项目”已实际投入 7,773.77 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尚

余资金(含利息)12,507.79 万元。项目项目投入进度慢于计划进度,主

要是由于自 2007 年公司搬迁至现有厂区以来,陆续实施了搬迁施工、

IPO 募集资金项目、非公发行项目的部分施工,导致公司土地面积比较

紧张,产能分布不太合理,物流也比较复杂,对公司轨道交通用特种电

缆投资项目的实施也带来一定影响。

    轨道交通领域是公司在电网系统之外立志发展的一个支柱产业,为

了更好的实施该募集资金项目,公司向临安经济开发区申请用地 100 亩

用于该项目的后续建设,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推进中,公司将在上述土地

落实之后进行该项目的后续投入。

    在土地未落实之前,轨道交通用特种电缆投资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

处于闲置状态,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拟将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按照 12 个月计算可节约财务费用 300 万元。公司

承诺将根据土地的落实状况及后续设备购置计划陆续归还该暂借募集

资金。

    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没有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承诺事项

    1、上述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

    2、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并承诺补充流动资金

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对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已经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过去十二个

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

    截止 2013 年 3 月 31 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 39.16%,总体授信额

度 18.23 亿元,目前尚余 8.56 亿元额度没有使用,但为了节省财务费用,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此次运用 1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

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并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和资金

需求随时归还,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继续实施,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

的长远发展。

    对此,我们同意将上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运用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不超过12个月,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有利于节约财务费用,推进公司的健康发展。

    公司董事会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

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该议案。



    (三)保荐机构意见

    平安证券认为:万马电缆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不影

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及进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

向的行为,并且公司已承诺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计划自经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并根据项目的实施进度和

资金需求随时归还。本次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平安证券同意万马电缆实施上述事

项。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

   4、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继续以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