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马电缆: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3-08-09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电缆 编号:临 2013-048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3 年 8
月 9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13 年 8 月 2
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 3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合法、
有效;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可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
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技术(业务)骨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的责任感、使命感,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试行)》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待《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材料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办法(草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旨在保证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
确保股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全体
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项议案尚待《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材料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对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核实的议案》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
1.激励对象名单与《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
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计划时在公司任职并对公司经营业绩和
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技
术(业务)人员。
4.列入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管理
办法》第八条所述的下列情形:
(1)最近 3 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2)最近 3 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的;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情形的。
5.公司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没有作为本次股权激
励对象。激励对象中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情
形。
经核查,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