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马电缆: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2013-10-07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电缆 编号:临 2013-056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
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
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万马电缆”、“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石道金先生受其
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向万马电缆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公司拟于
2013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的 201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
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
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征集人仅对万马电缆拟召开的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
审议事项征集股东委托投票而制作并签署本征集函。征集人保证本征集
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
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并在监管部门指定的信息披
露载体上发表,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
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或公司内部制度的任何规定或与之冲突。本报告书仅供征集人本
次征集投票权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二、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石道金先生,
其基本情况如下:
石道金先生,男,1963 年 5 月生,会计学教授,管理学博士,硕士
生导师。浙江农林大学天目学院院长,浙江农林大学会计学研究所所长,
浙江省"151 人才"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学名师,中国
会计学会会员,中国林学会高级会员。兼任浙江省会计学会林业分会副
会长,浙江省农业经济学会常务理事。长期从事财务会计理论、生物资
产会计和农林经济管理等领域的教学与研究工作。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
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
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
系。
三、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万马电缆
股票代码:002276
法定代表人:顾春序
董事会秘书:王向亭
联系地址:浙江省临安经济开发区南环路 88 号
联系电话:0571-63755192
联系传真:0571-63755256
公司网址:www.wanma-cable.cn
电子邮箱:investor@wanmagroup.com
(二)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公司 201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浙江万马
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浙
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草案)》、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投
票权。
四、拟召开的 201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详见本公司 2013 年 10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关于召开 2013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五、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规定制
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该征集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1.征集对象:截止 2013年10月21日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2.征集时间:2013 年 10 月 22 日、23 日,每天的 9:00-16:30。
3. 征 集 方 式 : 采 用 公 开 方 式 在 《 证 券 时 报 》 以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4、征集程序和步骤:至 2013年10月21日下午15:00收市后在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可
通过以下程序办理委托手续: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
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
“授权委托书”,内容详见附件)。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 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按
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 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
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
(3) 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
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
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
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
递方式送达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到达地
邮局加盖邮戳日为送达日。
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经济开发区南环路 88 号
收件人: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1305;电话:0571-63755192;传真:0571-63755256。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
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5.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
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 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
定地点;
(2) 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 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
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 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6.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
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
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7.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
8.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
法处理:
(1) 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
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
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 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
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
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 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
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
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征集人: 石道金
二〇一三年十月八日
附件:《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附件: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致: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 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
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
投票权报告书》全文、《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
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
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
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 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
限公司独立董事石道金先生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委托书指示对以下会议审议事项行使投票权。本人/本
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投票指示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弃权 反对
议案 1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
1.1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2 限制性股票的来源和数量
1.3 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
1.4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锁定期、解锁日及限售规定
1.5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1.6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和解锁条件
1.7 限制性股票会计处理与业绩影响测算
激励计划的审核程序、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程序、过户及锁定
1.8
程序、解锁程序
1.9 公司与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1.10 激励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1.11 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1.12 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议案 2
核办法(草案)》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议案 3
的议案》
注:请对每一表决事项根据股东本人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
三者必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