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万马电缆: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2013-11-06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电缆        编号:临 2013-062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 75,302,792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8.1063%。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13 年 11 月 11 日。



   一、非公开发行股份及股本变化情况概述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2年7月

25日召开公司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并于2012年10月16

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万马电

气电缆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2〕1332号)文件获得核准。

    公司向浙江万马电气电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气电缆集

团”)、临安市普特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临安金临达实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德生、王一群、张云、潘玉泉合计7名


                                -1-
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52,057,488股购买其所持有的浙江万马高分

子材料有限公司、浙江万马天屹通信线缆有限公司、浙江万马集团特

种电子电缆有限公司三个标的公司100%股权。新增股份上市日为2012

年11月6日。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928,937,488股。



    二、股东有关承诺及其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曾作出承诺的具体内容:

    在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中,临安市普特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临安金临达实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王一群、张云、潘玉泉承诺:本次所认购万马

电缆发行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本次发行结

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

上述约定。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13 年 11 月 11 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 75,302,79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8.1063%。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为 5 名,分别为临安金临达实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临安市普特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

云、王一群、潘玉泉。


                             -2-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股东全称         持有限售股份总数(股)   本次解除限售股数(股)   备注
          临安金临达实业投资
  1                                12,321,552             12,321,552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临安市普特实业投资
  2                                31,056,660             31,056,66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张云                7,119,213              7,119,213
  4            王一群              18,614,747             18,614,747
  5            潘玉泉               6,190,620              6,190,620
              合   计              75,302,792             75,302,792


       5.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不存在垫付对价情形及偿还

(或垫付方是否书面同意解除限售)情况。

      (2)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的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

      (3)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和质押、

冻结或其他限制权力的情况。

      (4)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时间为 2013 年 11 月

11 日,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电气电缆集团股份上市流通

的时间相同,具体情况见巨潮资讯网《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

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www.cninfo.com.cn)。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华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为公司本次重

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华林证券核查了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等文件,认为:

                                       -3-
       1、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

规的规定;

       2、公司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严格履行了其所作出的承

诺;

       3、公司对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4、华林证券对此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 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4. 发行人股本结构表

       5.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七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