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马电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4-05-07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
作为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马电缆"或“公司”)2011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
安证券”)对万马电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核
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万马电缆 2011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517 号文核准,万马电缆以非
公开发行方式,完成发行 31,60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
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20,912,000.00 元,扣除各项
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7,334,640.00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
经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9 月 30 日出具的 XYZH/2011A1006
号《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审验确认。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
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二、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13 年 5 月 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有序实施的前提下,利用 1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
限不超过 12 个月。该议案经 2013 年 5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 2014 年 5 月 5 日,公司已将上述 10,000 万元资金全部归
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及保
荐代表人。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拟将 7,000 万元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8 个月,并
将根据生产区域规划的落实状况及后续设备购置计划陆续归还该暂借募集资金。
此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公司承诺:1、上述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若项目建设加速,募集资金使用提前,公司承诺将资金
提前归还至专用帐户。 2、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并承诺在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平安证券认为:万马电缆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
要的程序,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
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该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平安证券对此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的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陈 建
李东泽
保荐机构盖章: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