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马电缆: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2014-05-07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4 年 5 月 6 日召
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阅读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及相关资料,并经讨论后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公司已于 2014 年 5 月 5 日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公司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并已承诺在使用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
公司此次运用 7,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
过 8 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继续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
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行为已经保荐机构和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履行了
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决策程序的规定。
对此,我们同意将上述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石道金 阎孟昆 邹峻
二〇一四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