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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马电缆: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4-05-19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电缆           编号:2014-038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于

2014年5月22日(星期四)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度股东大会。现将会

议具体事项提示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召开时间:2014 年 5 月 22 日(星期四)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4 年 5 月 21 日至 2014 年 5 月 22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4 年

5 月 2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 2014 年 5 月 21 日

下午 15:00 至 2014 年 5 月 22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临安经济开发区南环路 88 号,公司办公
楼二楼一号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14 年 5 月 19 日;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进行投票表决。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6.参加会议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

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本次大会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4 年 5 月 19 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使公司名称更全面准确地诠释公司业务范围及未来发展战略布

局,拟将公司名称“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浙江万马股

份有限公司”,公司英文名称“Zhejiang Wanma Cable Co., Ltd.”变更为

“Zhejiang Wanma Co., Ltd.”。(以工商登记部门最终核准为准)

    同时,拟将《公司章程》中涉及公司名称条款按上述内容作相应变

更。 该议案需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

    该 议 案 内 容 详 见 2014 年 5 月 7 日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公司流动资金的公告》等相关内容。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电话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须在

2014 年 5 月 20 日下午 4:00 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2.登记时间:2014 年 5 月 20 日上午 9:00-11:00,下午 1:00

-4: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临安经济开发区南环路 88 号(万马电缆董事

会办公室);

    4.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

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

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4

年 5 月 2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 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

方式对表决议案进行投票,多个议案须多笔委托。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投票代码:362276     投票简称:万马投票

    3. 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

元表示总议案,1.00 元表示议案一,2.00 元表示议案二,依次类推。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

的子议项)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对同一

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

及对应申报价格,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申报价格

     总议案     下述全部议案                                        100.00

     议案1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
     议案2                                                            2.00
                动资金的议案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

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 股
     反对                                   2 股
     弃权                                   3 股


    4. 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万马电缆”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

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买卖方向      委托价格        委托股数
     362276       万马投票    买入       100.00 元   1股


    (2)如某股东对议案一投反对票,对议案二投弃权票,申报顺序

如下: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买卖方向   委托价格    委托股数

     362276       万马投票    买入       1.00 元     2股
     362276       万马投票    买入       2.00元      3股


    5. 计票规则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

投票为准。如果股东先对议案一、议案二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决,然

后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股东对议案一、议案二中已投票表决议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

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再对议案一、议案二中的一项

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 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

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

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
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 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

“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买入价格            买入股数
     369999             1.00 元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在

上午 11:30 前发出,当日下午 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

在上午 11:30 后发出,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

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

挂失服务密码再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

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 请 数 字 证 书 业 务 咨 询 电 话 : 0755-83239016 / 25918485 /

25918486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 / 83991101 / 83991192

    2.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登 录 网 址

http://wltp.cninfo.com.cn 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列表”选择“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

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

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 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

止时间为 2014 年 5 月 21 日下午 15:00 至 2014 年 5 月 22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三)投票注意事项

    1. 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 对同一表决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

报为准;

    3. 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

准。

    4. 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

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

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宜
    1. 联系方式

    联系人:方春英、邵淑青

    电话:0571-63755256 63755192;传真:0571-63755256。

    2. 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

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

进行。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九日




    附: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
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形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回避”都不打“√”视
为弃权,“同意”“反对”“弃权”“回避”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序                                                           同    反     弃    回
                                 议案
  号                                                           意    对     权    避

  1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
  2
         议案》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