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马电缆: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14-05-30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电缆 编号:2014-040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4 年 5月 6日召开的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
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 公 司 2013 年 年 度 权 益 分 派 方 案 为 : 以 公 司 现 有 总 股 本
938,705,4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45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
征收,先按每10股派0.475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
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
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
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75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25000元;持
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14年 6月 5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4年 6月 6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4年 6月 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
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4年6月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
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1)股权激励限售股;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帐号 股东名称
1 08*****287 浙江万马电气电缆集团有限公司
2 08*****870 临安市普特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08*****948 临安金临达实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00*****252 张德生
5 00*****785 张珊珊
6 01*****664 郑金龙
7 00*****935 龚圣福
8 01*****196 刘焕新
9 00*****959 张丹凤
10 01*****200 姚伟国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临安经济开发区南环路88号
咨询联系人:方春英 邵淑青
咨询电话:0571-63755256 63755192
传真电话:0571-63755256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