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关于向浙江万马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 暨关联交易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经事 前认真审阅有关文件及了解关联交易情况后,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本次关联交 易情况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资料,认为该项关联交易 的实施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造成影响,且符合公司的实际发展需要;关联 交易事项及合同条款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损害广 大股东的利益,同意将《关于向浙江万马新能源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提交给董事会审议。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石道金、 周峻、阎孟昆 2014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