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马股份: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15-04-15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5-011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 万马 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2014 年颁布或修
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而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在披露格式上有所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
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4 年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
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
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
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
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七项具体会计准则。同时财政部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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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
企业在 2014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告中按照该准则要求对金融工具进行
列报。
2014 年 7 月 23 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
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和 38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
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 2014 年新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
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
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
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
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等具体会计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于
2006 年 2 月 15 日颁布的其他相关准则及有关规定。
(四)变更日期
公司于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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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后,对公司的具体影响如下:
对 2013 年 12 月 31 日相关报表项目的影响
准则名称 会计准则变更的内容
项目名称 影响金额增加/减少
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
控制、重大影响的股权投资,并 长期股权投资 -7,000,000.00
《企业会计准 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
则第 2 号——长 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不
期股权投资》 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作为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并对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7,000,000.00
其进行追溯调整。
《企业会计准 公司对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从 其他非流动负债 -12,193,500.00
则第 30 号—— 其他非流动负债重分类到递延收
财务报表列报》 益。 递延收益 +12,193,500.00
除此之外,其他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 2013 年度及 2014 年当期经营成果、
现金流量金额产生影响,也无需对此进行追溯调整。
三、 备案文件
经全体董事签字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4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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