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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马股份:关于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5-05-04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5-026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 万马 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5年4月13日,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

于2015年5月6日(星期三)召开201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具体事

项提示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5 月 6 日(星期三)9: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5 月 5 日—2015 年 5 月 6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5 日

                                 1
下午 15:00 至 2015 年 5 月 6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临安经济开发区南环路 88 号,公司办

公楼二楼一号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15 年 4 月 30 日;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

    (1) 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

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

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

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本次大会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 4 月 30 日,股权登记日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

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

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可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

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2014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15 年度预算报告》;

    4.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 《201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 《关于募集资金 201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 《关于 2015 年度银行融资审批权限授权的议案》;

    8. 《关于 201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9. 《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审计

机构的议案》;

    1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1. 《未来三年(2015-2017)股东回报规划》;

    12.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5 年 4 月修改)》;

    13.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提名独立董事的议案 》;

    14. 《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5. 《关于申请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2014 年度在公司任职的独立董事石道金先生、阎孟昆先生、邹

峻先生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向全体股东作述职报告。
                               3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法、

资料完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15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2014 年修订)》及其它相关规定的要求,上述第 4、11、13 项

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

披露;上述第 10 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

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

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

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

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

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

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

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

                               4
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

受电话登记。

       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

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二)登记时间为 2015 年 4 月 30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30-16:3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为:浙江省临安经济开发

区南环路 88 号(万马股份董秘办)。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6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

的方式对表决议案进行投票,多个议案须多笔委托。该证券相关信息

如下:

       投票代码:362276   投票简称:万马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5
                                                              对应申报
序号                          议案内容
                                                              价格
总议案                       下述全部议案                         100
  1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
  2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
  3      《2014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15 年度预算报告》                 3
  4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
  5      《201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
  6      《关于募集资金 201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
  7      《关于 2015 年度银行融资审批权限授权的议案》              7
  8      《关于 201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8
         《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5 年度财务
  9                                                              9
         审计机构的议案》
  1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
  11     《未来三年(2015-2017)股东回报规划》                   11
  12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5 年 4 月修改)》                12
  13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提名独立董事的议案》                13
  14     《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4
  15     《关于申请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15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

元表示总议案,1.00 元表示议案一,2.00 元表示议案二,依次类推。

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

案的子议项)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对

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

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格,具体如下表所示: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

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                                1 股
                 反对                                2 股
                                   6
             弃权                              3 股


    4、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万马股份”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

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买卖方向    委托价格     委托股数
   362276         万马投票     买入     100.00 元       1股


    (2)如某股东对议案一投反对票,对议案二投弃权票,申报顺

序如下:
  投票代码        投票简称   买卖方向    委托价格     委托股数
   362276         万马投票     买入      1.00 元        2股
   362276         万马投票     买入       2.00元        3股


    5、计票规则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

效投票为准。如果股东先对议案 1 至议案 15 中的一项或多项投票表

决,然后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股东对议案 1 至议案 15 中已投

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投票

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再对议案 1 至议

案 15 中的一项或多项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

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
                              7
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

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并设

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 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

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买入价格                  买入股数
      369999               1.00 元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 5 分钟即使用。如服务密码

激活指令在上午 11:30 前发出,当日下午 13:00 即可使用。服务密

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

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服务密码再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

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

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 请 数 字 证 书 业 务 咨 询 电 话 : 0755-83239016 / 25918485 /

25918486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 / 83991101 / 83991192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

                                 8
会列表”选择“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

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

选择 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起止时间为 2015 年 5 月 5 日下午 15:00 至 2015 年 5 月 6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三)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

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

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以后登录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

“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

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宜

    1. 联系方式

                                  9
    联系人:屠国良、邵淑青

    电话:0571-63755256   63755192;传真:0571-63755256。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

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

知进行。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5 月 4 日




                              10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年度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
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形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都不打“√”视为弃
权,“同意”“反对”“弃权”同时在两个选择中打“√”视为废票处理)


                                                                             投票指示
 序号                             议案内容
                                                                      同意     弃权     反对
议案1     《201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2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 3    《2014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15 年度预算报告》
议案 4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 5    《201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 6    《关于募集资金 201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 7    《关于 2015 年度银行融资审批权限授权的议案》
议案 8    《关于 201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5 年度财
议案 9
            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 1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 11   《未来三年(2015-2017)股东回报规划》
议案 12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5 年 4 月修改)》
议案 13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提名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 14   《关于利用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议案 15   《关于申请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