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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马股份: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2015-05-26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5-033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 万马 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的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一、对外投资概述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2 日收到控股股东浙江万马电气电缆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电气电缆集团”)通知,其已于 2015 年 5 月 21 日与境内

关联自然人张珊珊、张禾阳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电气电缆

集团以协议方式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41,000,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 939,635,488 股的 4.36%)至张珊珊、张禾阳,其中

张珊珊女士受让 1,600 万股、张禾阳女士受让 2,500 万股。现将具体

事宜公告如下:


     一、交易情况

    2015 年 5 月 21 日,电气电缆集团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德生先生


                                -1-
之女张珊珊女士、张禾阳女士分别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电气电缆集团

将其所持上市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4,100 万股,以 17.01 元/股转让给张

珊珊女士和张禾阳女士,其中张珊珊女士受让 1,600 万股,占万马股

份总股本的 1.70%、张禾阳女士受让 2,500 万股,占万马股份总股本

的 2.66%。本次股权转让前后股权变化情况如下表:

                         本次股份转让前                      本次股份转让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电气电缆集团        420,090,812             44.71       379,090,812            40.35

    张珊珊             9,491,320              1.01        25,491,320             2.71

    张禾阳                    0                 0         25,000,000             2.66

   其他股东          510,053,356             54.28       510,053,356            54.28

     合计            939,635,488            100.00       939,635,488           100.00

    注:详细情况请参阅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一)转让方情况

     1、公司名称:浙江万马电气电缆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临安市青山湖街道南环路 63 号 8 幢

     3、法定代表人:张德生

     4、注册资本:9,120 万元

     5、注册号码:330185000059393



                                      -2-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7、经营范围:销售:电力设备、器材,橡塑制品、机械设备、金

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及原料、纺织品及原料、五金、贵金属;

经济信息咨询;投资管理及投资咨询;货物进出口;其他无需报经审

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8、经营期限:长期

    9、税务登记证号码:330124704312491

    10、主要股东:万马联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占比为 100%;

实际控制人张德生。

    11、关于股份锁定承诺:(1)2009 年 7 月 9 日,公司首发股份

上市时,本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万马电气电缆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

人张德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回购该部

分股份。(2)2011 年 10 月 17 日,在公司发布的《非公开发行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中,电气电缆集团承诺其所认购的万马

电缆股份的锁定期限为:自 2011 年 10 月 18 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3)2014 年 3 月 1 日,在公司发布的《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的

公告》中,控股股东承诺未来六个月内(2014 年 2 月 28 日至 2014

年 8 月 27 日)不再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减持股份。以上承诺均已履

行完毕。

    2012 年 11 月 5 日,在公司发布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3-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暨新增股份上市报告书》中,电气电缆集

团及实际控制人张德生承诺:“本次所认购万马电缆发行的股份,自

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该承诺尚在履行中。

    截止本信息披露日,电气电缆集团及实际控制人严格履行各项锁

股承诺,本次减持未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

    (二)受让方情况

    1、自然人张珊珊女士,系电气电缆集团董事长、公司实际控制

人张德生先生之女。现任万马股份副董事长,本次受让前持有公司股

份 9,491,320,占公司总股本的 1.01%。

    张珊珊女士的锁股承诺履行情况:2009 年 7 月 9 日,公司首发

股份上市时,张珊珊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

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该承诺已履行完毕。作为公司董事,张珊珊承诺:

在任职期间,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

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 6 个月内,不转

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

所挂牌交易出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

不超过 50%。该承诺尚在严格履行中。

    2、自然人张禾阳女士,系电气电缆集团董事长、公司实际控制

人张德生先生之女。本次受让前未持有公司股份。

    张德生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1.24%股份,直接持有万马联合控


                             -4-
股集团有限公司 66.67%股权。

    三、本次股权转让交易的影响

     1、本次股份转让前,电气电缆集团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

44.71%,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电气电缆集团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

为 40.34%。实际控制人张德生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

1.24%。本次转让前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2、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德生先生的两位女

儿张珊珊女士、张禾阳女士分别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2.71%、2.66%。

本次股权转让有利于电气电缆集团发展,激发继业团队事业热情。

    3、本次股份转让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其中,张德生和张珊珊、张禾阳为父女关系,张珊珊和张禾阳为

姐妹关系。




    四、其他说明



                              -5-
    1、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

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将继续严格遵

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督促实际控制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股份转

让事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公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

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2、本次减持股份过户手续将在通过深交所审核后办理。

    3、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务规则的规定。

    4、电气电缆集团、实际控制人张德生先生、张珊珊女士、张禾

阳女士未在《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收购报告书》等文件中做出

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五、备查文件

    1.《股份转让协议》;

    2.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6-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5 月 25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