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马股份: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5-05-28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5-039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 万马 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5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15年5月27日,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决定于2015年6月12日(星期五)14:30,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6 月 12 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5 年 6 月 11 日—2015 年 6 月 12 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6 月 12 日 9:30-11:30,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 2015 年 6 月 11
日 15:00 至 2015 年 6 月 12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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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临安经济开发区南环路 88 号,公司办
公楼二楼一号会议室;
3.股权登记日:2015 年 6 月 8 日;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
(1) 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
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
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
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本次大会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5 年 6 月 8 日,股权登记日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
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
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可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
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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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相关人员。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 选举沈伟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2 选举何孙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上述议案采取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表决,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合
法、资料完备,候选人简历等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5 年 5 月 28 日
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
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监事时,出
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拥有的表决权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
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之积。
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权数全部投向一位董事或
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权数分散投向多位董事或监事候
选人,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或监事人选。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非独立董事2名。选举时,每位股东所拥有的
表决权数(选票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数乘以2的乘积数。
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对某一位或某几位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
的表决权总数多于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数时,该股东的投票无效;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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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含股东代理人)对某一位或某几位候选人集中或分散行使的表决
权总数少于其拥有的全部表决权数时,该股东的投票有效,差额部分
视为放弃表决权。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 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2014 年修订)》及其它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
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指以下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四、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
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
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
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
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
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
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
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
受电话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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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
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
(二)登记时间为 2015 年 6 月 9 日 9:00-11:30,14:00-16:3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为:浙江省临安经济开发
区南环路 88 号(万马股份董秘办)。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投票代码:362276
2、投票简称:万马投票
3、投票时间:2015 年 6 月 12 日交易时间:9:30-11:30,
13:00-15:00。
4、投票期间,“万马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
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
委托的方式对表决议案进行投票,多个议案须多笔委托。
6、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
元表示议案一,2.00 元表示议案二,依次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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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申报价
格,具体如下表所示:
序号 议案内容 对应申报价格
1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
1.01 选举沈伟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1
1.02 选举何孙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3)对于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
数;股东应当发其所拥有的选举票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票数
超过其所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票视为弃权。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
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
册;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相关信息并设
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 4 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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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通过深圳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
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 买入价格 买入股数
369999 1.00 元 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 5 分钟即使用。如服务密码
激活指令在上午 11:30 前发出,当日下午 13:00 即可使用。服务密
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
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服务密码再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
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
理发证机构申请。
申 请 数 字 证 书 业 务 咨 询 电 话 : 0755-83239016 / 25918485 /
25918486
网络投票业务咨询电话:0755-83991022 / 83991101 / 83991192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列表”选择“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
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
选择 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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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起止时间为 2015 年 6 月 11 日 15:00 至 2015 年 6 月 12 日 15:00 的
任意时间。
(三)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对同一表决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
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
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以后登录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
“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
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六、其他事宜
1. 联系方式
联系人:屠国良、邵淑青
电话:0571-63755256 63755192;传真:0571-63755256。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
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
知进行。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5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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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
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形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
位)承担。
(说明:以下议案均采用累计投票制)
序号 议案 累积投票
《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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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计投票增补董事的表决权总数=持有股数 ⅹ(乘以)2 = 票
1.01 选举沈伟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何孙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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