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马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2015-06-09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5-041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 万马 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马股份”、“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 2015 年 6 月 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14 年 6 月 3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
等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若虚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
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
通过了以下决议:
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审议通过
《关于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山东万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筹)的的议
案》。关联董事何若虚、姚伟国、张丹凤回避表决。
因本议案涉及与公司控股股东浙江万马电气电缆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电气电缆集团”)共同出资的关联交易,因此公司所涉
关联董事何若虚、姚伟国、张丹凤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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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马股份、电气电缆集团、山东天恩综合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天恩能源”)于2015年6月8日在杭州签署《合资经营协议》。为
有序推进公司充电桩网络的全国布局,加快爱充网建设及平台运营,
经三方协商一致,拟共同投资5,500万元(首期共同出资5,000万元)
成立合资公司——山东万恩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其中万马股份拟自
有资金首期出资1,550万元,占合资公司31%股权;电气电缆集团拟以
自有资金首期出资1,000万元,占合资公司20%股权;天恩能源拟以全
资子公司股权以及天恩能源的充电桩资产首期出资2,450万元,占合
资公司49%股权。
议 案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15 年 6 月 9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山东万恩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筹)的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6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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