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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马股份: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5-06-13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5-044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 万马 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及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6 月 12 日(星期五)14:30;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临安经济开发区南环路 88 号,公司办

公楼二楼一号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何若虚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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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4 名,代表公司股份

430,279,632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7922%,全部为现场

出席。未有股东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投票表决,未有中小投资者(除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与投票表决。

    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见

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

议按照议程逐项审议,形成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1 选举沈伟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同意430,279,632表决权数(选

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860,559,264)的50%。选举

通过。

    未有中小投资者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与投票表决。

    1.2 选举何孙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
    表决结果: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同意430,279,632表决权数(选

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860,559,264)的50%。选举

通过。

    未有中小投资者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与投票表决。



    三、 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万

马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

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6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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