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马股份: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5-06-13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5-044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 万马 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变更及否决议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5 年 6 月 12 日(星期五)14:30;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临安经济开发区南环路 88 号,公司办
公楼二楼一号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何若虚先生;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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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 4 名,代表公司股份
430,279,632 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7922%,全部为现场
出席。未有股东通过网络投票参与投票表决,未有中小投资者(除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与投票表决。
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见
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
议按照议程逐项审议,形成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1 选举沈伟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同意430,279,632表决权数(选
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860,559,264)的50%。选举
通过。
未有中小投资者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与投票表决。
1.2 选举何孙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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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同意430,279,632表决权数(选
票数),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总数(860,559,264)的50%。选举
通过。
未有中小投资者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与投票表决。
三、 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万
马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
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6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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