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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马股份:关于与法国IES合资设立浙江万马海立斯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公告2015-07-18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5-055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 万马 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法国 IES 合资设立浙江万马海立斯
         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一、对外投资概述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 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2015 年 7 月 16 日,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万马股份”)与 IES-SYNERGY SAS(以下简称“IES”)在杭州签署

《合资经营合同》,基于共同发展国内充电设备的良好愿望,双方拟

共同投资设立浙江万马海立斯新能源有限公司(名称以工商登记部门

最终核定为准,以下简称“万马海立斯”或“合资公司”),合资公

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4,000 万元,预计项目总投资人民币 7,000 万元。

万马股份与 IES 各占 50%股份。

    这是公司继 2014 年 9 月与 IES 签署《战略合作意向协议》以来,

双方合作进程的一个重要里程碑。



                                -1-
    合资公司成立后,将主要致力于直流充电桩、充电器,电动汽车

车载充电机等新能源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2. 投资行为生效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本项对外投资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

事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3. 本项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IES 公司 CEO Gil Souviron,成立于 1992 年,公

司注册地:720, Rue Louis Lépine,Parc d’activités du Millénaire 34000

Montpellier – FRANCE。IES 是世界上第一个为工业电动车辆领域设

计投产超小体积坚固耐用车载直流充电器的公司,是全球第一大工业

电动车辆的直流车载充电器供应商,是第一个在电动汽车领域应用

Combo 标准,并且兼容 CHAdeMO 标准的供应商,目前为雷诺、宝

马、大众、奥迪、斯柯达、LAFON、DBT(日产)、Charg Point 等

汽车制造商和充电网络运营商制造车载充电,提供快速(直流)充电

设备。主营业务:研发、生产和销售电动汽车、工业电动车辆及其他

用途的充电设备,包括电动汽车车载充电器、快速(直流)充电器、

工业电动车辆用超小体积直流充电器、充电站用直流充电桩、帆船用

直流充电器和上述产品之充电模块以及充电监控软件。著名法国上市

投资公司欧瑞泽(Eurazeo)公司投资持有 IES 公司 93%的股权。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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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IES 成为首届电动方程式世锦赛(Formula E)官方指定快速充电设备独家供应

商。

       2.IES 公司与万马股份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

司与 IES 公司未发生过类似业务。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 名称:浙江万马海立斯新能源有限公司(以工商登记部门最

终核定名称为准),英文名称为 Zhejiang Intelligent Electronic

Systems Wanma New Energy, Co., Ltd

       2. 注册资本:人民币 4,000 万元

       3. 投资总额:人民币 7,000 万元

       4. 注册地址:中国杭州滨江江陵路 88 号万轮科技园 4 号楼(拟)

       5.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 经营范围:制造、销售和交付直流充电桩、充电器,电动汽

车车载充电机等新能源产品;进行与产品相关的先进技术、专业知识

和专门技能研发有关的活动;提供与上述业务相关的服务及技术咨

询。(最终经营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准为准)。



       四、合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1. 投资金额及支付方式

       公司投资总额为人民币 7,000 万元;注册资本 4,000 万元。双方

各出资 2,000 万元,各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 50%。


                                  -3-
    2. 合资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的组成安排

    合资公司董事会设 6 名董事,双方各委派 3 名,董事长由双方轮

流委派,首任董事长由 IES 委派;公司设两名监事,双方分别任命一

名,任期三年。总经理、CFO 由双方共同选择的国际猎头公司招聘,

双方一致认可选聘。



    五、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 投资目的与背景

    2015 年以来国家和地方政策扶持力度地不断加强,全国 89 个新

能源示范推广城市中的 49 个已出台了实施细则。随着电动汽车保有

量的增长,充电桩数量不足所带来的制约效应正逐渐显现。为了促进

产业发展,国家能源局制定的《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与

《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草案中明确提出,到 2020 年国内充

换电站数量达到 1.2 万个,充电桩达到 450 万个。新能源汽车的发展

呈现爆炸式增长,现有的充电设施规模远远无法满足未来电动汽车的

发展需求。

    IES 拥有先进的直流充电解决方案技术和产品,万马新能源在电

动汽车充电设备领域也有多年的产品研发经验,相关产品拥有较强的

竞争力。公司与 IES 的合作,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电动汽车充

电业务领域的技术研发实力,巩固在电动汽车充电领域的技术领先优

势,丰富已有的充电桩产品线,为爱充网提供稳定可靠的直流充电设

备,为万马布局国内外中高端电动汽车充电设备市场抢占先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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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合作,有利于全面提升万马新能源产业综合实力和发展速

度,符合公司“大力发展新材料、新能源两翼”的战略布署,为实现

“国内中高端充电站整体解决方案的提供者”、“充电桩第一品牌”

“智能充电全球第一品牌”之新能源梦铺路!

    2. 存在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能源产业的发展一定程度上受国家政策的影响;另外,本次合

作投资双方在经营理念、异域文化等方面尚需不断磨合。

    本次合作投资事项的推进,将对公司未来收入及利润的增长带来

积极影响,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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