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马股份:关于子公司爱充网与河南佳瑞签署合资经营协议书的公告2015-07-18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5-054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 万马 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爱充网与河南佳瑞签署
合资经营协议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1. 2015 年 7 月 16 日,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
资子公司浙江爱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充网”)与河南佳瑞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佳瑞”)签署《合资经营协议书》,共同出资成立
合资公司(实际名称以日后工商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合
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爱充网以自有现金出资 2550 万元整,
占合资公司 51%的股份;河南佳瑞出资 2,450 元,占合资公司 49%的股份。
2. 本项对外投资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
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3. 本项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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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易对手方概述
河南佳瑞位于郑州市郑东新区商务外环路西,注册资本 5,001 万元,法
定代表人关晓彦,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其经营范
围为对住宅开发投资;对商业用房开发投资;对办公楼开发投资;对农业投
资;对新能源投资;对乳品加工业投资;对酒店投资。(上述范围涉及国家
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方可经营的项目,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河南佳瑞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三、合资经营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合资公司股权比例和出资方式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其中爱充网以自有资金现金
出资 2,550 万元整,占合资公司 51%的股份;河南佳瑞以现金出资 2,450
万元整,占合资公司 49%的股份。
2. 公司治理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 5 名,爱充网委派 3 名,河南佳瑞委派 3 名,第
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由爱充网提名,董事会选举。公司总经理由河南佳瑞委派,
董事会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由爱充网委派,董事会聘任。
3. 各方权利及义务
爱充网将为合资公司在河南境内开展充电设施投资提供技术、运营平
台等支持,并向合资公司提供符合要求的充电设备,并对充电设备的安装、
维护及接入爱充网平台提供主要人员和技术支持。
河南佳瑞将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为合资公司的设立、运营争取最大的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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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优惠支持;为合资公司就充电设备建设、运营、爱充网在当地的充电设施
市场推广最大可能的提供各项资源支持。
四、本次合资经营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
河南省郑州于 2013 年颁布了《郑州市新能源汽车示范带动和产业发展
行动计划(2013—2015 年)》(郑政〔2013〕8 号),文件规划到 2015 年,
市内公交当年新增、更新车辆全部采用新能源客车,纯电动客车占 20%以
上;新能源客车占城际公交当年新增、更新车辆的 50%以上。河南省新乡市
于 2014 年 9 月颁布《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意见(试行)》(新政
文(2014)128 号)对新能源汽车充电设备相关投资补贴出台相应政策。自国
家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以来,河南已有以上两个试点城市,未来河南省新能
源汽车行业发展前景良好,具有广阔新能源汽车充电市场。
本次爱充网与河南佳瑞合作将促进双方的优势互补,推进公司投资布
桩的进度以及爱充网络运营的推广,双方将在在新能源汽车充电业务领域投
资、建设、网络运营开展全方位的合作,共同促进当地新能源汽车充电业务
的发展,为广大新能源汽车用户提供便利。
合资公司的业务前景受电动汽车行业的发展速度影响,业务拓展和经
营成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
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对外投资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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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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