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马股份:关于向参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2015-07-31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5-059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 万马 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参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马股份”、“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 2015 年 7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
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股子公司提
供委托贷款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在不影响
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通过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安支行
(以下简称“临安农行”)向参股子公司浙江电腾云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电腾云光伏”)提供人民币 367.5 万元的委托贷款,主要
用于电腾云光伏技术研发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贷款概述
1. 贷款金额及期限
为支持参股子公司的技术研发活动,拟将人民币 367.5 万元的自有
资金委托临安农行贷款给电腾云光伏,委托贷款期限为半年(按资金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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际到位时间起算)。
2. 贷款的主要用途
公司向电腾云光伏提供的委托贷款主要用于其技术研发项目。
3. 贷款利率
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 5.45%/年,按季付息。
4. 本次委托贷款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借款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他股东义务
1.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电腾云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4 年 06 月 18 日
法人代表:吴文炤
注册资本:1,800 万元
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秀园路 966 号
经营范围:光伏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
光伏领域的云计算服务;光伏电站的工程设计、施工、咨询、服务;光
伏软件系统的销售。
2. 主要财务指标
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总资产 16,936,587.46 元、总负债
9,980,880.09 元、净资产 6,955,707.37 元、营业收入 85,649,372.66 元、
营业利润-770,733.05 元、净利润 1,075,707.37 元。(经审计数据)
截止 2015 年 6 月 30 日,该公司总资产 12,529,366.52 元、总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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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2,839.6 元、净资产 6,456,526.92 元、营业收入 0 元、营业利润
-1,059,587.27 元、净利润 -499,180.45 元。(未经审计)
3. 电腾云光伏为万马股份参股子公司,万马股份持有其 49%股份,
南京南瑞集团公司持有其 51%股份。
4. 本次委托贷款无担保。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不存在对该对象提供
财务资助情况。
5. 南京南瑞集团公司按其持股比例向电腾云光伏提供 382.5 万元委
托贷款,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 5.45%/年,按季付息。
三、委托贷款的主要内容
上述委托贷款尚未签订具体协议,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委托贷款的
具体事宜。
四、提供委托贷款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影响
公司董事会认为:为推动子公司的技术研发和项目创新,公司提供
委托贷款给予其资金支持,本次贷款金额小,电腾云光伏具有较强的偿
债能力,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该委托贷款的行为
符合相关规定,交易公平、合理。
公司承诺在提供此项委托贷款后十二个月内(除已经收回委托贷款
外),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
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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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向参股子公司浙江电腾云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
367.5 万元,该子公司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委托贷款,
条件公允且有利于促进子公司的技术研发创新,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形,该委托贷款的行为符合相关规定,交易公平、
合理。同意公司向浙江电腾云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事项。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其他委托贷款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参股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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