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马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7-31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5-060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 万马 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
次会议于 2015 年 7 月 3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
已于 2015 年 7 月 25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由公
司董事长何若虚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参
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为支持参股子公司的技术研发投入,拟以人民币 367.5 万元自有资
金委托中国农业银行临安支行贷款给参股子公司浙江电腾云光伏科技有
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 49%),委托贷款期限为半年(按资金实际到
位时间起算),贷款利率为固定利率 5.45%,按季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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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向参股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公告》详见2015年7月31日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7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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