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马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08-18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5-064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 万马 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15 年 8
月 15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刘金华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
议通知已于 2015 年 8 月 10 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 3 名。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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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15 年 8
月 18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实施细则》等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法律法规,经自查,
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
案》: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发行方式
为非公开发行,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6 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
定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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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3,600 万股,具体发行数量将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发行
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境内产业投
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
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法
投资者等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
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按照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以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
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多个投资账
户申购股份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
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锁定期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除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向发行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
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发行价格及定价基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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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2015
年 8 月 18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
交易均价的 90%,即 35.71 元/股。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
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根据有关规定以询价方式确
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发行
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25,800 万元,将用于
以下项目投资:
项目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资额(万元)
1 I-ChargeNet 智能充电网络建设项目(一期) 96,078.75 96,000.00
2 年产 56,000 吨新型环保高分子材料 9,876.06 9,8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总计 125,954.81 125,800.00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拟投资项目的
实际资金需求总量,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为及时把握市场机遇,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银行贷款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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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有资金先行用于上述项目的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
集资金对前期投入的资金进行置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新老股东共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
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有关决议的有效期为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
实施。
五、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
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顺利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相关
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授权董事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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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
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
发行对象的选择、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以及与发行定价方式有关
的其他事项;
(二)授权董事会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中介
机构,签署与本次发行及股权认购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
限于承销协议、保荐协议、聘用中介机构的协议等;
(三)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发行及上
市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制作、修改、签署、报送相关申报、发行、上
市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四)如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券监管部门关于
非公开发行股票政策发生变化时,或市场条件出现变化时,授权董事
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五)授权董事会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其他监管部门的监管要
求的前提下,在股东大会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范围之内,与作
为本次发行对象的投资者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书或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六)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结果,对《公
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及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及发行
股份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登记、限售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七)授权董事会签署、修改、呈报、实施与本次股票发行相
关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协议、合同、申
请文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的申请报批手续等相关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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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事宜;
(八)授权董事会开立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九)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
大会决议范围内,授权董事会对募集资金项目以及募集资金金额做出
调整;
(十)授权董事会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
及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十一)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详见 2015 年 8 月 18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详见 2015
年 8 月 18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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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2015年8月)》详见2015年8月18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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