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马股份:关于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2015-08-28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5-067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 万马 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8月27日,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
到公司董事长何若虚先生、副董事长姚伟国先生的通知,即日其分别
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基本情况
1、增持人姓名:公司董事长何若虚先生、公司副董事长姚伟国
先生。
2、本次增持情况:董事长何若虚先生于2015年8月27日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 16.60元/股的价格增持公司股份 5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053%;副董事长姚伟国先生于2015年8月
27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 15.70元/股的价格增持公
司股份 50,000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0.0053%。
二、增持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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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股票市场出现非理性波动,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
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维护公司股东利益,践行公司2015年7
月10日《关于维护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编号:2015-049)相关约
定,实施本次增持行动。
三、已增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2015年8月27日,何若虚先生增持公司股份 50,000 股,占公司
股本总额的 0.0053%,本次增持前,何若虚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本次增持后,何若虚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50,000 股,占公司股本
总额的 0.0053%。
2015年8月27日,姚伟国先生增持公司股份 50,000 股,占公司
股本总额的 0.0053%,本次增持前,姚伟国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0,000
股,本次增持后,姚伟国先生共计持有公司股份 90,000 股,占公司
股本总额的 0.0096%。
四、其他事项
1、公司董事长何若虚先生、副董事长姚伟国先生承诺:在增持
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本次股份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将继续关注公司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等增持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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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8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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