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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马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2015-10-20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

关规定,作为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在认真审阅公司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材料,并听取管

理层的说明后,依据独立判断,就公司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之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董事会会议在审议和表决有关议案的过程中,严格遵循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组织召开程序合法、合

规。

       2、根据证券市场环境发生的变化,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公司非公

开发行定价基准日、股票价格、数量等内容以及发行方案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有利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实施和筹措公司项目建设资

金,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也符合全体股东整

体利益。我们同意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调整。



                                  独立董事:杜烈康、阎孟昆、邹峻

                                               2015 年 10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