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马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10-20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5-074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 万马 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15 年 10
月 1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刘金华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
议通知已于 2015 年 10 月 12 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 3 名。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实施细则》等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法律法规,经自查,
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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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方案的议案》:
鉴于近期国内证券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为推进公司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拟对 2015
年 8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之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进行调整,发行方案其他内容不变。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发行方式
非公开发行,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6 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
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6,050 万股,具体发行数量将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发行
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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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境内产业投
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
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法
投资者等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
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按照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以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
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多个投资账
户申购股份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
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锁定期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除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向发行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
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发行价格及定价基准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2015 年 10 月 20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20.86 元/股。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
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根据有关规定以询
价方式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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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25,800 万元,将用于
以下项目投资:
项目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资额(万元)
1 I-ChargeNet 智能充电网络建设项目(一期) 96,078.75 96,000.00
2 年产 56,000 吨新型环保高分子材料 9,876.06 9,8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总计 125,954.81 125,800.00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拟投资项目的
实际资金需求总量,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为及时把握市场机遇,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银行贷款或
自有资金先行用于上述项目的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
集资金对前期投入的资金进行置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新老股东共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
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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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有关决议的有效期为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
实施。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
整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详见 2015 年 10 月
20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调整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议案》。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 修 订 版 )》 详 见 2015 年 10 月 20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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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 10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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