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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马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5-10-20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5-074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 万马 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15 年 10

月 1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刘金华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

议通知已于 2015 年 10 月 12 日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 3 名。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实施细则》等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法律法规,经自查,

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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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方案的议案》:

   鉴于近期国内证券市场环境发生了较大变化,为推进公司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拟对 2015

年 8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之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进行调整,发行方案其他内容不变。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发行方式

   非公开发行,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 6 个月内选择适当时机向特定
对象发行。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6,050 万股,具体发行数量将提

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发行

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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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境内产业投
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
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法
投资者等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
   发行对象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按照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以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
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多个投资账
户申购股份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
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锁定期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除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向发行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

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计算。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发行价格及定价基准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2015 年 10 月 20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即 20.86 元/股。具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

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发行人和保荐机构根据有关规定以询

价方式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发行

                               3
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25,800 万元,将用于

以下项目投资:
                                                   项目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资额(万元)
 1      I-ChargeNet 智能充电网络建设项目(一期)       96,078.75            96,000.00

 2      年产 56,000 吨新型环保高分子材料                9,876.06             9,8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总计                                          125,954.81           125,800.00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拟投资项目的

实际资金需求总量,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为及时把握市场机遇,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银行贷款或

自有资金先行用于上述项目的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

集资金对前期投入的资金进行置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新老股东共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

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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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有关决议的有效期为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

实施。



    三、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

整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版)》详见 2015 年 10 月

20 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调整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议案》。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

( 修 订 版 )》 详 见 2015 年 10 月 20 日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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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 年 10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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