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解锁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2号》、《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3号》及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经核查,就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次解锁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次解锁事宜发 表如下意见: 本次可解锁 104 位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股权激励备忘录 1-3 号》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的 相关规定,根据《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104 位激励对象在考核年度(2014 年度)考核结果均达到 70 分及以上,考核达标, 且符合其他解锁条件,可解锁的激励对象的资格合法、有效,解锁数量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邹峻、何若虚、杜烈康 2015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