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马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3-17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6-024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 万马 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
十三次会议于 2016 年 3 月 1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
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3 月 11 日发出。公司监事会主席刘金华主持召开
了本次会议,公司全体 3 名监事出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撤
回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
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2015年8月15日召开的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2015年10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
三次会议、2015年11月5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2016年1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160002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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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
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考虑到目前宏观环境、资本市场整体情况等诸多因素,公司决定
终止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2015年非
公开发行申请文件。公司经营正常,本次终止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及撤回申请文件事项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及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实施细则》等关于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法律法规,经自
查,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
案》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发行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
民币 1.00 元。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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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方式
为非公开发行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数量为不超过 10,500 万股(含 10,500 万股),
具体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于发行时根据发行
对象的报价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
发行期首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
事项,本次发行数量上限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Q1=Q0×(1+N)
其中:Q0 为调整前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N 为每股送红股或
转增股本数;Q1 为调整后的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发行对象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境内产业投
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
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自然人投资者以及其他合法
投资者等不超过10名的特定对象。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后,按照《上市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以及发行对象申购报价情况,遵照
价格优先原则确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以多个投资账户申购股份
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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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认购。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锁定期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向发行对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为 12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结束之
日起计算。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发行价格及定价基准日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发
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注: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具
体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发行人和保荐机
构根据有关规定以竞价方式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发行
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1、派发现金股利: P1=P0-D
2、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P1=P0/(1+N)
2、派发现金同时送红股或转增股本: P1=(P0-D)/(1+N)
其中,P0 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 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 为每股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数,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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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交易。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25,800 万元,将用于
以下用途:
项目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资额(万元)
1 I-ChargeNet 智能充电网络建设项目(一期) 96,078.75 96,000.00
2 年产 56,000 吨新型环保高分子材料 9,876.06 9,800.00
3 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0 20,000.00
总计 125,954.81 125,800.00
若本次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拟投资项目的
实际资金需求总量,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为及时把握市场机遇,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银行贷款或
自有资金先行用于上述项目的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以募
集资金对前期投入的资金进行置换。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新老股东共享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
分配利润。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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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决议有效期限
本次发行有关决议的有效期为本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 12 个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
施。
四、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具体内容详
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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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
规定,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
分析并提出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
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关于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
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相关主
体关于切实履行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承诺的议案》
《相关主体关于切实履行公司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具体内
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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