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万马股份:关于撤回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公告2016-03-17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6-023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 万马 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回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16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撤回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公

司决定终止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以下简称“该次非公开发

行”),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

请撤回该次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概述

    1. 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经履行的程序:2015年8月15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次非公开开发行股票预案

等议案;2015年10月1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调

整方案等议案;2015年11月5日,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相关议案。

    2016年1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第 1 页 共 3 页
“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160002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

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

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 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主要内容: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6,050 万股;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

告日;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5,800 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向

I-ChargeNet智能充电网络建设项目(一期)、年产56,000吨新型环保

高分子材料、补充流动资金;发行对象为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发

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二、 公司终止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主要原因及相关决策

程序

    考虑到目前宏观环境、资本市场整体情况等诸多因素,公司决定

终止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该次非公开

发行申请文件。

    公司于2016年3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撤回2015年度非公开发

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独立董事并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

立意见。



       三、 公司后续安排

                           第 2 页 共 3 页
    公司于2016年3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方案

及相关议案。

    公司拟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它合格投资者等不超过十名的特定投资者

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

行期首日,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25,800 万元, 募集资金在扣除

发行费用后拟投向 I-ChargeNet 智能充电网络建设项目(一期)、年

产 56,000 吨新型环保高分子材料、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方案及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

别决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7 日




                         第 3 页 共 3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