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马股份:关于撤回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公告2016-03-17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6-023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 万马 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回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3月16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撤回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公
司决定终止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以下简称“该次非公开发
行”),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
请撤回该次非公开发行申请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概述
1. 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经履行的程序:2015年8月15日,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该次非公开开发行股票预案
等议案;2015年10月19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调
整方案等议案;2015年11月5日,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相关议案。
2016年1月1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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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160002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
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
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2. 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主要内容:发行股票数量为不超过
6,050 万股;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
告日;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5,800 万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后拟投向
I-ChargeNet智能充电网络建设项目(一期)、年产56,000吨新型环保
高分子材料、补充流动资金;发行对象为不超过10名特定投资者;发
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以相同价格认购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二、 公司终止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主要原因及相关决策
程序
考虑到目前宏观环境、资本市场整体情况等诸多因素,公司决定
终止该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该次非公开
发行申请文件。
公司于2016年3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撤回2015年度非公开发
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独立董事并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
立意见。
三、 公司后续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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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16年3月1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第
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方案
及相关议案。
公司拟向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
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它合格投资者等不超过十名的特定投资者
非公开发行股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
行期首日,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25,800 万元, 募集资金在扣除
发行费用后拟投向 I-ChargeNet 智能充电网络建设项目(一期)、年
产 56,000 吨新型环保高分子材料、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方案及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以特
别决议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3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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