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马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8-10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6-062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 万马 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九
次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8 日在公司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16 年 7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发
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若虚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
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
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相关规定,换届选举第四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会议采取逐一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
(1)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何若虚先生
为公司第四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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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姚伟国先生
为公司第四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张丹凤女士
为公司第四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王震宇先生
为公司第四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5)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沈伟康先生
为公司第四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6)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何孙益先生
为公司第四届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何
若虚先生、姚伟国先生、张丹凤女士、王震宇先生、沈伟康先生、何孙
益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公司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分
别对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
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人数的二分之一。为
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依照法律法
规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6年8月10日刊载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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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相关规定,换届选举第四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会议采取逐一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
(1)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杜烈康先生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阎孟昆先
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邹峻先生
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杜
烈康先生、阎孟昆先生、邹峻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
历附后)。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与公
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
票的表决方式分别对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第四
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为确保董事会的
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依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董
事职责。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不存在连任时间超过6年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6年8月10日刊载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
见2016年8月1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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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
请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6年8月26日下午2:30时在浙江省临安经济开发
区南环路88号办公楼二楼一号会议室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6年8月10日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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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何若虚先生: 1979 年出生,中国国籍,硕士,经济师、工程师。历任浙江万马药业有限公
司总经理、浙江万马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总裁、董事长。现任万马联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
裁、本公司董事长。
何若虚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德生先生之女婿,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直接持有公司 0.0106%的股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中董事任职资格。
姚伟国先生: 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MBA。历任上海无线电六厂财务
科长,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德隆国际战略投资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经理。现任
万马联合控股集团副总裁、本公司副董事长。
姚伟国先生持有公司 0.0117%的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
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中董事任职
资格。
张丹凤女士: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浙江工业大学 MBA。曾任浙江天屹集团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2004 年加入万马联合控股集团,先后担任投资总监、总裁助理、董事长助理等职,现
任万马高分子董事长、本公司董事。
张丹凤女士持有公司 0.0053%的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
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中董事任职
资格。
王震宇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本科,历任青岛半导体
研究所工程师、三美电机有限公司主任、海尔电机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子公司浙江万马电缆
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王震宇先生持有公司 0.0639%的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
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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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中董事任职
资格。
沈伟康先生:196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历任东方
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曾获全国劳动模范、浙江省经营管理大师等荣誉。2010 年加入浙江
万马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至今任万马高分子总经理,现兼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沈伟康先生持有公司 0.0291%的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
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中董事任职
资格。
何孙益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大专学历。2000 年加入
本公司,历任浙江天屹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备制造部经理、浙江万马天屹通信线缆有限公
司销售副总经理。现任浙江万马天屹通信线缆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何孙益先生持有公司 0.0298%的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
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
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中董事任职
资格。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杜烈康先生: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
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历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项目经理、部门经理、党
委委员。现任浙江核新同花顺网络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兼任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财务总
监专业委员会委员、浙江上市公司协会财务总监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综合
报告委员会委员,杭州市软件协会协会副理事长。兼任浙江国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
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中马传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华正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杜烈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在关联
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中董事任职资格。
杜烈康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阎孟昆先生:1965年出生,西安交通大学电气工程系硕士毕业。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电气
设备检测中心教授级高工、电缆质检站站长;电力行业电力电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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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科学研究院高电压与输电线路技术分委会委员;全国输配电技术协作网专家组成员;中国
电力企业联合会科技成果鉴定专家;北京国联资源网行业专家库专家。兼任江苏亨通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阎孟昆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在关联
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
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中董事任职资格。
阎孟昆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邹峻先生:1971年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华东政法学院国际经济法专业本科,英国
伦敦大学访问学者,一级律师。历任伦敦富肯律师事务所外国顾问律师,丹敦浩国际律师事务
所香港事务所外国顾问律师,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凯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浙江
凯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杭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调解中心调解员,
浙江工业大学客座教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仲裁员;现任北京观韬(杭州)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浙江恒立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天达环保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金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诺力机
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邹峻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及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在关联关
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则中董事任职资格。邹
峻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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