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马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3-13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7-005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 万马 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
会议于 2017 年 3 月 10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
已于 2017 年 3 月 5 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由
公司董事长何若虚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
关规定。
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
请股东大会将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有关
决议的有效期延长至本议案自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除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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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
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详见2017年3月13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
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顺利实施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
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至本议案经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除延长对董事会授权的有效期外,其他授权
内容不变。
本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
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请于2017年3月28日14:30,在浙江省临安经济开发区南环路88
号二楼一号会议室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7年3月
13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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