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马股份: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2017-03-13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7-006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 万马 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
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前次决议有效期情况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16 年 4 月 5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6 年非公
开发行股票方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有关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公
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和本次授权决议均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即将于 2017 年 4 月 4 日到期。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及申请延长有效期具体情况
2016 年 11 月 16 日,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
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目前尚未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
领取批文及后续股票发行登记工作在继续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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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实施,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1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
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有效期的议案》,并提请股东
大会审议以上议案,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
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分别延长至以上议案经公司 2017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三、其他补充说明
1. 除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对董
事会授权的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授权其他相关内容
不变。
2.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及授权决议有效期延长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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