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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马股份: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3-29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7-009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 万马 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本次会议于2017年3月28日下午2:30在浙江省临安经济开发区南环

路88号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

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何若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46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 378,800,391 股,占公司总股本 939,145,488 股的 40.3346%。其中:

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0 人,代表股份 376,010,909 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 40.0376%;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36 人,代表股份
                                   -1-
2,789,48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970%。

    3.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

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等表决方式审议通

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76,604,0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4202%;反对 2,178,0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5750%;弃权 18,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48%。

    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同意 992,572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1253%;反对 2,178,08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3008%;弃权

18,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39%。

    2. 审议《关于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

项有效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76,629,80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4270%;反对 1,931,5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5099%;弃权 239,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

                                -2-
股份总数的 0.0631%。

    以上两项议案均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 见证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万马

股份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

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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