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万马股份: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2017-04-28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7-024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 万马 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万马联合新能源投资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能源投资公司”)、浙江万马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能源公司”)预计2017年将向浙江万马海立斯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
立斯”)采购充电桩产品和接受劳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
同时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决策具体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2017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2票回避、0票反
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因为公司董事长
何若虚兼任海立斯的副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姚伟国兼任海立斯的监事,在审议
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2016年,公司与海立斯发生的采购充电桩产品和接受劳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
易实际发生总额为2,129.32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
权限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合同签订
                                                                     截至披露
                             关联交易                   金额或预                 上年发生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人                  关联交易                 日已发生
                             内容                       计金额(万                金额
  别                                        定价原则                 金额
                                                        元)

                             采购充电       市场化定
                    海立斯                                4,000.00      341.42      2,120.89
                             桩                   价
  向关联人采
  购充电设备                                市场化定
                    海立斯   接受劳务                        ——        ——          8.43
                                                  价
                    小计     ——               ——      4,000.00      341.42      2,129.32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实际发生额     实际发生额      披露日
 关联交                 关联交   实际发      预计
               关联人                                  占同类业务     与预计金额      期及索
 易类别                 易内容   生金额      金额
                                                       比例(%)     差异(%)         引


向   关   联            采购商                                                       2017-4-2
               海立斯            2,120.89     ——           30.83           ——
人   采   购              品                                                          8,http://
充   电   设            接受劳                                                       www.cni
               海立斯                8.43     ——            7.86           ——
备   及   劳              务                                                         nfo.com.
务                  小计         2,129.32     ——           30.52           ——       cn/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         不适用。
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
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         不适用。
较大差异的说明(如适用)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浙江万马海立斯新能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Jean Michel
Cornille,注册资本:4000 万人民币,主营业务:研发、生产:电动汽车直流充
电机、车载充电机;销售自产产品,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住所:
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 88 号 4 幢 1 楼、2 楼。
    海立斯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度                2017 年 1 季度

营业收入                                       2,172.25                      352.95

净利润                                         -810.78                     -227.75

           项目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3 月 31 日

总资产                                         1,818.52                   1,737.84

净资产                                         1,489.22                   1,261.47

   注:2016 年财务数据经审计,2017 年 1 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海立斯是 2015 年 7 月 16 日公司与 IES-SYNERGY
SAS(以下简称“IES”)双方共同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4,000 万元,
公司与 IES 各占 50%股权。公司董事长何若虚兼任海立斯的副董事长、公司副董
事长姚伟国兼任海立斯的监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 10.1.1 (三)“由本规
则 10.1.5 条所列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公司与
海立斯发生的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关联方报告期内日常经营有序开展,每笔订单都能按合同
如期交货,履约能力不存在问题。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日常经常相关的关联交易时,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
则,交易价格按照市场规律并充分考虑到关联方先进的直流充电技术,以市场同
类交易标的的价格为依据。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17 年,新能源投资公司与海立斯将根据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
过的《关于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签署新的订单。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进行的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基于关联方拥
用股东 IES 在电动汽车充电领域先进的技术研发实力,为了巩固公司在电动汽车
充电领域的技术领先优势,丰富公司的充电桩产品线,为新能源投资公司提供稳
定可靠的直流充电设备,满足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
   2.与关联方交易定价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
司利益的行为。
    3.海立斯可以为公司提供优质的充电桩产品及安装服务,但其并不是行业内
唯一可提供该类产品及服务的企业,因此,并不会对公司形成制约因素,公司对
其也不存在依赖关系。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
    公司预计2017年拟向海立斯采购充电桩相关事宜,已经在董事会召开前向我
们进行说明。海立斯是公司与法国IES公司合营企业,其产品品质及技术可靠,
我们认为从海立斯采购充电桩具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销售价格为市场化定价,
我们认为其符合市场经济原则,定价公允、合理。我们同意将该事项形成议案提
交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董事会在对《关于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关联董
事予以回避。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
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与关联方海立斯的年度采购,符合市场经济原
则,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我们认为上述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我们同意本议案内容及其授权。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意见。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