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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马股份:关于子公司合作投资暨进入新能源物流车运营领域的公告2017-06-07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7-029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 万马 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合作投资暨进入新能源
            物流车运营领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 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万马股份”)子

公司浙江万马奔腾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奔腾新能源”)

于 2017 年 6 月 6 日,在上海与深圳乾龙快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

龙快运”)签署《合资经营合同》。双方拟合资设立上海万马乾龙新

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主要经营纯电动物流车的

销售、租赁及配套充电服务及相关后市场服务业务。合资公司注册资

本 1,000 万元,奔腾新能源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 600 万元,占合资公

司 60%股权;乾龙快运以现金出资 400 万元,占合资公司 40%股权。

    2. 投资行为生效所必需的审批程序

    本项对外投资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事

项的批准权限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1-
       3. 本项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乾龙快运有限公司

住所          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华南大道一号 1 号交易广场 6 楼 F 区 080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吴靖东

注册资本      1,000 万人民币

              供应链管理;普通货物装卸;国际国内货运代理;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

              目);经营进出口业务;仓储服务(由分支机构经营,另行申办营业执照);

              在合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物业租赁;房地产

主营业务      经纪及物业管理;对物流企业、仓储设施、酒店、会所、餐饮娱乐休闲服

              务行业、商业机构、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市场营

              销策划;经营广告业务;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智能化小区综合物业管

              理系统工程;经营电子商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货物配送。




       2.交易对手方产权及控制关系:

 上海添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霍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朱基东

                45%                           17.5                          37.5%
                                              %

                                  深圳乾龙快运有限公司




       万马股份及其子公司与深圳乾龙快运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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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 出资方式:
             出资人/股东              出资方式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浙江万马奔腾新能源产业有限公司      自有资金/现金         600            60%
深圳乾龙快运有限公司                自有资金/现金         400            40%
                      合    计                           1,000           100%

       2. 标的公司基本情况(最终以工商登记信息为准)
公司名称        上海万马乾龙新能源有限公司
住所            上海临港新城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施泽忠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
                电动车辆的销售、租赁以及车辆的后市场服务、普通货 物运输、国内货运
主营业务
                代理、货运仓储

注:主要投资人的投资规模和持股比例见“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3. 通过本次合作投资,公司在建设、运营城市快速充电网络基

础上,进一步延伸至电动车辆专业服务领域,将与专业物流平台结合,

面向适合纯电动物流车配送的细分品类业务推广不同品类规格电动

物流车辆,同时配合该类业务的货流分发特点,结合物流集散网点建

设城市配送物流充电网络,解除电动物流车使用方的后顾之忧。在万

马新能源已进行城市快速充电网络布局的主要城市中,原有充电网络

也将作为电动物流车的基础配套网络助推业务的起步和开展。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1.投资金额、支付方式详见本公告“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2.合资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3 名成员构成,奔腾新能源委派

2 名、乾龙快运委派 1 名,委派人员由股东会选举后正式生效。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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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每届任期 3 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

由乾龙快运委派的董事担任。各董事的分工、主要职责由董事会讨论

决定。公司总经理担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奔腾新能源委派的董事

担任。董事会议定的事项须经过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方可作

出有效决议。

       3.对于合资公司提供给乾龙快运或乾龙快运加盟商的电动物流

车,乾龙快运旗下物流平台应保障在有业务的情况下,全部、优先满

足合资公司通过租赁销售给其客户的电动物流车的物流业务订单需

求,合资公司车辆购置的进度需匹配乾龙快运所提供的物流业务的增

长,同时奔腾新能源需确保合资公司已上牌车辆每月可获得不少于车

辆月租金(或月还款额)的业务量。

       4.合资公司因使用乾龙快运旗下物流平台指派物流业务而产生

的与合资公司客户、乾龙快运或乾龙快运加盟商之间的应收、应付款

项,乾龙快运应通过乾龙快运物流平台与合资公司进行即时结算、划

转。

       5.奔腾新能源充分发挥在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产品研发和市场应

用方面的基础优势,根据市场化原则投资、建设、运营电动汽车智能

充电设施,为合资公司所售出、所租出的电动物流车提供安全、可靠

的充电服务,支持合资公司拓展业务。

       6.违约责任:合资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缴付出

资,构成违约的,违约方应从逾期第 1 个月算起,按该方逾期出资额

的 5%/月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如逾期 3 个月仍未缴付出资,则守约


                               -4-
方除有权终止本合同外,还可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章程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本合同、

章程规定,造成合资公司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经营目的,

其他方除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 100 万元外,还有权

单方解除本合同。

    7.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成

立并生效。


    五、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 本次合资设立子公司的目的

    乾龙快运成立于 2014 年,与全国 200+机场建立不同程度合作,

依托近千家货运代理,为主流电商类、IT 信息类、医药类等客户集

群提供高端平台式的专业服务,涉足“航空货运、陆路卡班、未端配

送”三大领域。结合管理层多年的物流行业经验通过自主研发的物流

服务软件体系——乾龙软件平台的聚集完成货物流的管理,通过大数

据对所有涉及的物流企业进行系统分析和评价。

    乾龙快运通过专业化的管理创立了公共服务平台,为社会化的物

流体系建立了管理基础,为使用企业(货主)提供了可信的动态供应

商管理池,通过物流信息、保险、金融等必要服务为物流行业与使用

者建立了可信交易平台,同时也在逐步成为物流链交易中心。

    本次双方经过商洽,拟共同出资成立合资公司,在具体项目实施

城市成立子公司,负责新能源电动物流车的销售、租赁及相关后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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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业务。合资公司通过销售、租赁或以租代售方式,向客户提供物

流业务所需要的电动车辆,即电动物流车、电动叉车等基于业务开展

所需要的电动汽车。同时,奔腾新能源在合资公司业务开展的城市投

资建设充电网络,为合资公司自有车辆或客户新能源物流车辆提供安

全、可靠的充电服务业务。

    本次合作对公司新能源物流业务拓展的价值:公司将以本次合作

投资作为进入物流网络平台的切入点,搭建与一站式物流平台(O-TMS)

的合作模式,并在全国范围进行模式复制推广。

    本次合作将带动公司现有充电基础设施业务发展,有利于加快城

市快充网搭建;以未来新能源车辆市场为快充网路布局的经线,目前

已经在普遍推广应用电动车辆的行业为快充网络布局的纬线,一方面

完成了占有市场的战略布局需要,另一方面增加充电网络的当即运营

收入,建立城市快充网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圈。

    2. 存在的风险

   (1)本次合作是双方的首次合作,契合度存在一定风险;

   (2)合资公司新的管理团队的业务拓展能力、管理能力等存在一

定不确定性;

   (3)市场竞争因素:传统物流企业陆续启动纯电动物流车辆的

更新和使用,电动车生产企业、大型汽车经销商等相关产业链参与者

逐步介入该细分市场,电动车辆租赁服务竞争格局会逐步趋紧。

    3. 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乾龙快运为合资公司提供业务保障,奔腾新能源为合资公司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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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务提供保障,双方的本次合作,有利于发挥各自优势,共同推动城

市快充物流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

    本次合资合作,符合公司新能源产业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贴近

用户需求投资建设全国充电网。



    六、其他

    本次外投资公告首次披露后,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对外投资

的进展或变化情况。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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