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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万马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17-08-21  

						证券代码:002276           证券简称:万马股份          编号:2017-054

债券代码:112215           债券简称:14 万马 01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

     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

议于 2017 年 8 月 17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

2017 年 8 月 2 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若虚

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监事、高管人员

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

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 年半年

度报告及其摘要》。

    《2017 年半年度报告》及《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 2017 年 8

月 21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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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2017 年中期

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17 年 1-6 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7,186,646.32

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0.00 元后,加上上年结存未分配 1,156,051,900.95

元,减去上年股东分配 0.00 元后,2017 年中期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

1,213,238,547.27 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 2017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 1,035,489,098 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103,548,909.8 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公司本次利润

分配预案不派发股票股利和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该分配预案符合公

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既定利润分配政策条件,不会对公司持

续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提示:在分配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

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

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请投资者注意分配比例存在由于总股本变

化而进行调整的风险。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 会议以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剥离子

公司万马高分子TPV材料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何若虚、姚

伟国、张丹凤回避表决。

    子公司浙江万马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马高分子”)为以

更专注的精力与资源聚焦核心业务,拟将与主营业务关联度低且目前仍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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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亏损状态TPV材料业务剥离。2017年8月17日,万马高分子与关联方浙

江万马泰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马泰科”)在杭州临安签署《资

产转让协议》,万马高分子将TPV材料业务(包括机器设备及存货材料)

以第三方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价值 1,139.54 万元转让给万马泰科。万马泰

科成立于2017年4月13日,是万马股份的控股股东浙江万马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万马融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马融创投资”)

的控股子公司,万马融创投资持有万马泰科 85%股权。故本次资产交易

行为构成关联交易。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也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详见2017年8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剥离子公司

万马高分子TPV材料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4. 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

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鉴于工作分工调整需要,公司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屠国良先生不

再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仍在公司担任财务总监职务。经董事长提名,

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议,聘任赵宇恺女士(简历附后)担任公司副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期从董事会通过之日起到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

止。独立董事就此议案发表独立意见。赵宇恺女士简历及独立董事意见详

见 2017 年 8 月 21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关于变更公司董事

会秘书的公告》。

    5. 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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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通知》(财会〔2017〕15 号)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

更,符合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

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见2017年8月21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公告》。

    6. 会议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 2017 年 9 月 5 日下午 2:30 时,在公司注册地浙江省临安经济开

发区南环路 88 号公司办公楼二楼一号会议室,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详见 2017 年 8 月 21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关于召

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 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万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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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赵宇恺个人简历



       赵宇恺,女,1982 年出生,法学硕士。2008 年 3 月至 2009 年 9 月任

上海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专职律师;2009 年 9 月至 2011 年 7 月任

上海圣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法务总监;2011 年 7 月至 2014 年 7 月任

浙江腾飞金鹰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4 年 8 月至今任万马联合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法务总监、副总裁助理。

       赵宇恺女士于 2017 年 7 月 12 日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

书资格证书,最近五年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不存在《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所规定不符合担任董事会秘

书资格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

戒。

       赵宇恺女士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亦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出具日,赵宇恺女士未持有本

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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